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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聚焦】“电梯吃人”频频上演 安徽电梯安全堪忧

在安徽,电梯安全亦是让人堪忧,电梯事故频发。仅在7月份,全省各地发生多起电梯安全事故。

【舆情聚焦】“电梯吃人”频频上演 安徽电梯安全堪忧

1、舆情综述

近日,全国发生多起“电梯吃人”事件。7月26日,湖北荆州安良百货商场六楼至七楼之间的自动扶梯发生事故,电梯前踏板突然脱落,造成 一名31岁的女士不幸身亡。7月27日,广西梧州太阳广场内,一名1岁男童的左臂卷入自动扶梯致残;同日,无锡市一家工厂一名年轻女子被卡在电梯平台缝隙 中不幸身亡。7月30日上午,杭州新华坊发生电梯夹人事故,一年轻女子刚进电梯时,电梯突然上升,女子脖子卡在电梯门边沿,被救出时,已无生命迹象。电梯 安全,再次引发全国大讨论。
在安徽,电梯安全亦是让人堪忧,电梯事故频发。仅在7月份,全省各地发生多起电梯安全事故。
7 月15日:安徽太和县望和新城小区,一名男子被困在故障电梯里将近1个小时。
7 月17日:阜阳居住在颍东区某小区的丁女士乘坐电梯回家,到达11层后电梯突然发生故障,“卡”在11层不动了,电梯门也无法打开。
7 月22日:阜阳市某物业小区内一部电梯在下行过程中突然“罢工”,电梯内三名人员被困。
7 月22日:蚌埠固镇一小区一一对母女被困在电梯,当时电梯所在楼层为22层,事后,邻居撬开了电梯门。
7 月26日:蚌埠市龙子湖区桃园新村12号楼1单元两名女子被困在电梯多时,在电梯内已出现虚脱、头晕等反应。
在省城合肥,目前已摸排的35434台电梯中,安全隐患电梯达到2857台。闹市区多台电梯的“安全检验合格证书”含糊不清,只是“一纸空文”。
所幸,在上述几起电梯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电梯安全的警钟已然敲响。

2、舆情动态

7月中旬,广东广州、辽宁沈阳就发生了“电梯吃人”事故。7月26日发生于湖北荆州的女子坠入扶梯上机房驱动站身亡事件,让国内对电梯安全的关注达到高潮。事件发生后,安徽地区的电梯安全问题也得到较多关注。
根据博约新媒体大数据研究中心实时数据监测显示,7月26日至7月29日,共监测到“安徽电梯安全”相关舆情197条,其中新闻173条,论坛24条。
舆情发展时间走势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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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7月27日,开始出现小部分安徽电梯安全相关讨论。7月28日,该话题讨论出现一个小高峰。7月29日,对该话题的讨论达到高峰。
信息报道所在媒体分布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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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徽电梯安全关注的媒体主要集中在安徽省内主流媒体:中安在线、安徽网络电视台、安徽财经网等。中国新闻网、中国经济网、东方网等全国性及外省媒体也对安徽电梯安全予以关注。
媒体地域分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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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徽电梯安全报道的媒体主要集中在安徽、北京与广东。

媒体报道中的热点词分布如下:

电梯、质疑、安全等成为媒体报道中的热词。

3、各方声音

安徽日报:亟需厘清电梯安全事故中各方责任 政府监管“大包大揽”
7月29日,安徽日报刊文《电梯安全责任链条亟待“大修”》指出,对电梯进行定期检验是各地质监部门的法定职责。但如果电梯通过了年检 却出现问题,地方质监部门就面临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尴尬。政府监管“大包大揽”也造成电梯管理单位、使用单位没有压力和动力去承担电梯安全工 作,产生“政府依赖症”“年检依赖症”。
电梯监管改革涉及多方责任,在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电梯监管体制改革应充分发挥协会、企业、社会等多方力量。
市场星报:电梯安全检验成“一纸空文”
日前,市场星报记者对合肥部分公共场所的手扶电梯情况进行了探访,小东门人行天桥,位于BRT公交站台的电梯没有“安全检验合格证书”,多部电梯运行过程中噪音都比较大。
中绿商贸城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书显示,下次检修时间2012年11月。此外,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书上面留的维修号码已是空号。
合肥晚报:乘客乘电梯缺乏自救意识
针对湖北电梯事故,合肥晚报记者也对合肥市内电梯完全做过调查。
调查显示,在合肥市区的几家大型商场,电梯上违反乘电梯秩序的人群主要是孩子,有的孩子在商场的电梯上蹦上蹦下,甚至来回跑,然而并没有人上前制止。
大多数受访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如果手扶电梯发生事故,自己只能靠运气。“不知道怎么办,遇见就跑不掉了吧!”
合肥市副市长陈晓波:谁查谁负责
7月26日,合肥市副市长陈晓波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合肥市质监局对全市手扶电梯进行一次再普查,谁查谁签字,谁查谁负责。
安徽省质监局:约谈荆州肇事电梯企业,同型号电梯再次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荆州电梯事故发生后,安徽省质监局对涉事的申龙电梯在安徽分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责成其立即将该公司产品在安徽的销售、安装使用和维护 保养等详细情况向各市质监部门汇报;同时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在安徽省已安装的与发生事故同型号,以及有相同设计缺陷的相关电梯,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 患,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同时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开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专项检查。
合肥电梯行业协会:一个月至少查两次
近日,合肥电梯行业协会秘书长丁兴礼表示,其30天内至少要对合肥所有电梯检查两次,总体来说还可以。在检查中也发现,合肥还有不少电梯责任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其他地市:全力排查本市电梯,排除安全隐患
7月28日开始,马鞍山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科将对全市469台手扶电梯进行排查。
芜湖市质监局在湖北电梯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发布了特种设备风险预警通告,目前全市范围内的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已展开。

4、网友观点

身边存在电梯安全隐患
 
@等风的旗voice:北一环新天地写字楼电梯不是往下掉就是不开门或者中间不停,每天……提心吊胆上班。
@合肥庄宗星律师:安徽国际商务中心的电梯,没有任何的年审合格标志,却一直在运行。
@没人要的卫管学生:我就被困过升降电梯,真想骂这些吃干饭的所谓的领导。
电梯检查“一阵风”式的形式主义
 
@代楠楠Diana:早就该检查了,每次都搞这种形式主义,有什么意思。
@LK-星泽:平时都干嘛去了?都是不出事故坚决不检查呀!
@富贵竹围绕百合香味美:这些人只有发生事故才会想起检查。
“电梯恐惧症”
 
@水稻哥WJ:不知道那东西会往下掉,以后不敢做电梯啦
@百合阿卿:全国这么多电梯,很担心。
@嘉佳葭_:以后坐电梯都有阴影了。
5、舆情分析
及时发声 监管到位
7月26日,湖北电梯事故发生的当天,合肥市副市长陈晓波便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合肥市质监局对全市手扶电梯进行一次再普查,谁查谁签字,谁查谁负责。
此外,7月29日,安徽省质监局对涉事的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的分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与湖北电梯事故同型号电梯再次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公共安全无小事,电梯与时下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在发生如此恶劣的安全事故后,相关部门需要第一时间站出来,给公众吃下一颗“定心 丸”。当然,这颗“定心丸”,需是实在的,不含任何水分的。安徽相关部门的第一时间“出面”,在打消公众疑虑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因此,湖北电梯事故发生 后,对安徽电梯安全的新闻报道中主要以正面报道为主。
常规检查不足 流于形式之嫌
针对电梯的日常维护,合肥市质监局给出的说法是,每年都会进行专项检查、抽查、节日前重点督查,用不同的方式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查。但据 合肥本地媒体调查显示,合肥多个人流集中场所电梯,连“安全检验合格”都没有,或者只是“一纸空文”。湖北电梯事故发生后,安徽多名网友也反映自己居住或 上班地方的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相关部门未能及时检查维修。因此,监管部门针对电梯的日常监管工作并未能得到公众信任。
如此一来,此次省内多地的电梯安全大排查,在很多人看来也只是相关部门应付检查的形式工程而已。只是一阵风,“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6、舆情建议
关键时刻不失声
涉及公共安全问题,在任何一个敏感事件发生后,都会引起人们极大的关注。媒体报道会跟进,公众在自媒体上会讨论,此时,官方尤其不能 “失声”。阐述事实,安抚公众情绪,粉碎不实传言。此次荆州电梯事故发生后,合肥副市长及时回应,其他地市及时发布的官方回应并不多,关键时刻不失声,应 成为公共安全监管部门的“必修课”。
日常时刻不失职
事故发生后的“例行检查”,在很多人看来可能都只是一阵风似的应付工程。作为监管方,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在事故发生后的大排查,才会显 得很正常。工作做实很重要,及时反馈亦不可少。安全监管部门应将日常的监管工作,及时向公众发布。面向公众的公共安全常识工作,也应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 日常时刻主动工作,关键时刻才不会陷入被动。
事故时刻不失责
公共安全事故,是我们都不愿看到的。事故来临,明确责任,是公共安全监管部门亟需做的事。明确电梯生产方、使用方、维护方每一方面的责任,避免事故来临时的“踢皮球”。监管方做好“裁判员”的角色,不“大包大揽”,使安全责任链条更加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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